终止条件:
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援助自动停止
1.经项目医务志愿者确认患者使用安维汀已经疾病进展二次。
2.因妊娠、严重毒副反应、发生新生肿瘤或其他原因,项目医务志愿者认为需要停止安维汀治疗的患者。
3.患者或法律监护人/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安维汀治疗。
4.不能按照项目要求到项目医务志愿者处接受定期随访的患者。
5.不能按照项目规定时间提供医学资料的患者。
6. 患者提供任何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。
7.拒绝接受项目核查的患者。
8.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其他人。
9.患者死亡。
10.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援助项目。
*对于医学条件有疑问的申请资料,项目办会经由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。